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
陕人社函〔2019〕181号
来源【yuán】: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【yuán】管理处 日期:2024/9/21 14:45:31
各市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各部门人事处:
为进【jìn】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【bàn】公厅、陕西【xī】省人民政府【fǔ】办公厅【tīng】《关于深【shēn】化职称制度改革的【de】实施意见【jiàn】》(陕办发【fā】〔2018〕2号)文件精神,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【zī】格制度有【yǒu】效衔接,减少人才重【chóng】复【fù】评价,现对部分【fèn】职业【yè】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【zhī】如下:
一、根据【jù】人社【shè】部和相关国家部委【wěi】文【wén】件规定,专业技【jì】术人才参【cān】加全国统一【yī】考试取得与【yǔ】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,即认定【dìng】其【qí】具备相应系列和【hé】层级的职称,并可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【tiáo】件,取得的职【zhí】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【yīng】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【jù】,无需重新换【huàn】发【fā】职【zhí】称资【zī】格证书【shū】。
二、对于符合对【duì】应关系的专业【yè】技术人【rén】才,用人【rén】单位可按【àn】照单位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岗位【wèi】结构比例、任职【zhí】条件和聘任程序,有序开【kāi】展【zhǎn】聘任工作。
三、对目【mù】前国【guó】家已取【qǔ】消的职业资【zī】格,原取得的职业资【zī】格可继续作【zuò】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【zhí】务的依【yī】据。
四、各【gè】地区、各【gè】部门要【yào】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【zī】格与职称对应工作,严格执行政策,不得【dé】擅自扩大对应【yīng】关系【xì】,对【duì】政策执行中【zhōng】发现的【de】问【wèn】题【tí】及时报告省人【rén】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。
五、今后国家出【chū】台有关职【zhí】业【yè】资格【gé】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,按国家【jiā】规定【dìng】执行【háng】,不再另行发文【wén】。
附件: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
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9-21
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
职业资格:房地产估价师
文件号:建房〔1995〕147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造价工程师
文件号:人发〔1996〕77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理工类学历:工程师或经济师
非理工类学历:经济师
职业资格:建造师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9〕1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城乡规划师
文件号:人社部规〔2017〕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执业药师
文件号:国药监人〔2019〕12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
职业资格:注册安全工程师
文件号:应急〔2019〕8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中级:工程师
初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核安全工程师
文件号:人发〔2002〕10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验船师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6〕8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A 级:工程师
B 级: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
C 级:助理工程师
D 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职业资格:注册计量师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6〕40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职业资格:注册测绘师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7〕14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消防工程师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2〕5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出版
文件号:人发〔2001〕8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初级:助理编辑(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)
中级:编辑(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)
职业资格: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3〕39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高级:高级工程师
中级:工程师
初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职业资格: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4〕13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通信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6〕10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初级: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
中级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机动车检测维修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6〕51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:工程师
机动车检测维修士: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社会工作者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6〕71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根据岗【gǎng】位聘任相应系列、级别专【zhuān】业技术职务:社会工作师可聘【pìn】为【wéi】中级职称【chēng】,助理社【shè】会工作师可聘为【wéi】初级【jí】职称
职业资格:银行业专业人员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3〕101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
职业资格:资产评估师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43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房地产经纪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47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房地产经纪人:经济师
房地产经纪人协理:助理经济师
职业资格: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59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试验检测师:工程师
助理试验检测师:助理工程师
序号职业资格文件号可聘专业技术职务
职业资格:工程咨询 (投资)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64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或工程师
职业资格:矿业权评估师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6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矿业权评估师:经济师
助理矿业权评估师:助理经济师
职业资格:土地登记代理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6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
文件号:人发〔2003〕24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电气工程师
文件号:人发〔2003〕2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化工工程师
文件号:人发〔2003〕2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航)
文件号:人发〔2003〕27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土木工程师 (岩土)
文件号:人发〔2002〕3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土木工程师 (水利水电)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5〕58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环保工程师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5〕5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结构工程师
文件号:建设〔1997〕222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注册建筑行业内所有从业人才
文件号:建设〔1994〕598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土地登记代理人*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6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房地产经纪人*
文件号:人发〔2001〕128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注册税务师*(税务师)
文件号:人发〔1996〕11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注册资产评估师*(资产评估师)
文件号:人社部规〔2017〕7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企业法律顾问*
文件号:人发〔1997〕2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价格鉴证师*
文件号:人发〔1999〕66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棉花质量检验师*
文件号:人发〔2000〕70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职业资格:物业管理师*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5〕9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国际商务师*
文件号:人职发〔1994〕2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招标师*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3〕19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职业资格:管理咨询师*
文件号:国人部发〔2005〕71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或会计师
职业资格:矿业权评估师*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5〕6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聘助理经济师
矿业权评估师聘经济师
职业资格:质量*
文件号:人发〔2000〕23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中级:工程师
初级:助理工程师
职业资格:广告*
文件号:人社部发〔2014〕25 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中级:经济师
初级:助理经济师
注:带*为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