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《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》的通【tōng】知【zhī】》(冀人社字〔2019〕236号)规定【dìng】,通【tōng】过全国【guó】统【tǒng】一考【kǎo】试,取【qǔ】得《目录》表一【yī】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,其【qí】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次的职称。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,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