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,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负【fù】责调查核【hé】实,相关【guān】单位和人员应当积【jī】极配【pèi】合,如实提【tí】供有关情况。
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【shěn】通【tōng】过人员,由职称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委员会组【zǔ】建单位确认,并报市人社局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