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【shī】任职资格评审【shěn】委员会【huì】评审,刘义【yì】等【děng】1335名参评【píng】人员具备【bèi】工程师【shī】任职资【zī】格。根【gēn】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,现将评审通过名单予【yǔ】以【yǐ】公示【shì】。如【rú】有异议,请于公【gōng】示期内署【shǔ】名向省【shěng】住房和城乡建【jiàn】设厅职【zhí】改办反映。
公示时间:9-21—9-21(工作日)
受理单位: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
受理【lǐ】时间:上午8:9-21:30,下午2:9-21:30(非工作日【rì】不予受理【lǐ】)
电 话:0311—87904557
附件:2023年度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.pdf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
9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