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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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

一、基本【běn】条件(一【yī】)拥护党的路线【xiàn】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【zǔ】国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国【guó】会计【jì】法》和国【guó】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法【fǎ】律意识和执【zhí】行【háng】政策【cè】的能力与水平。(二 ………

职称证

天津职称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拥【yōng】护党【dǎng】的路线、方【fāng】针、政策【cè】,热爱祖国,遵【zūn】守《中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【hé】国会计法【fǎ】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【fǎ】规,具有【yǒu】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执行政【zhèng】策的能力与水平。

(二)热【rè】爱会计工作,具备良【liáng】好的职业【yè】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【jīng】纪【jì】律的行【háng】为。

(三)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(四)按【àn】照国家及本【běn】市规定【dìng】参加继续教育【yù】,并【bìng】完成【chéng】相应的学时、学分要求。任现职期间,年度考核或绩【jì】效考核为【wéi】称职【zhí】(合【hé】格)以上等次的【de】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。

二、助理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凡【fán】从【cóng】事会计工作、具备国家教【jiāo】育部门认【rèn】可的【de】高中【zhōng】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【gāo】、技校【xiào】)以上【shàng】学历的【de】,均可报名参【cān】加初级【jí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(二)专业能力、业绩成果要求

1.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2.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政策、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3.能独立处理某个方面或某个岗位的会计工作。

三、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。
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。

3.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。

4.具备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。

5.具备博士学位。

(二)专业能力、业绩成果要求

1.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2.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、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3.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,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。

四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【qǔ】得会【huì】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【yǔ】会计师职责【zé】相关工作【zuò】满10年。

2.具备硕士【shì】学位,或第二【èr】学【xué】士学位【wèi】或研究生班毕业,或大学本科【kē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【qǔ】得会计【jì】师【shī】职【zhí】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【mǎn】5年【nián】。

3.具备博士学【xué】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【zuò】满【mǎn】2年。

具备【bèi】国家规定【dìng】的【de】其他情形,也可报名参加高级会【huì】计专业技术【shù】资格【gé】考试。

(二)专业能力要求

系统【tǒng】掌握【wò】和应【yīng】用经济与管理理【lǐ】论、财务会计理【lǐ】论与实务【wù】,具有较【jiào】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【zuò】经【jīng】验,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本单【dān】位财务【wù】会计管【guǎn】理工作。任现职期间,还【hái】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担任本单位财务会计核心业务骨干。

2.主持(或【huò】指导)地【dì】市级以上地区(行业、企事业系统)的财会管理【lǐ】工作【zuò】。

3.主持(或参与【yǔ】)本单位【wèi】的经营决策和【hé】内部管【guǎn】理改革工作,发挥了【le】比较重【chóng】要的作用。

4.担任企【qǐ】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【zé】人,或者政府(行业【yè】主管部【bù】门)委托的专项审【shěn】计或检查项目的负责【zé】人或【huò】主【zhǔ】审(主管)人员。

5.主【zhǔ】持(或参与【yǔ】)制定大中型企事业单【dān】位内【nèi】部财务、会计制度或办法;或者主持【chí】制定【dìng】小型企事【shì】业单位内部财务、会【huì】计制度与办【bàn】法。

6.参与地市【shì】级以【yǐ】上地区(行【háng】业、企【qǐ】事业系统)执行的财务、会计制度【dù】或【huò】法【fǎ】规、办法【fǎ】的制定与【yǔ】编写工作。

(三)业绩成果要求

取得会计师资格后,应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:

1.作为负责人主管的财务【wù】会计工【gōng】作,或主【zhǔ】持(或【huò】指【zhǐ】导)地市级以上地区(行业、企【qǐ】事业系统)的【de】财会管【guǎn】理工作,取得显著【zhe】成绩【jì】。

2.主持(或参与)单位经营决策与内部管理工作【zuò】,提出解决【jué】单位经营【yíng】管理中疑难问题和【hé】关【guān】键性问题的建议;或主持(或参与)企业上市、并购重组、资【zī】本运作【zuò】、重【chóng】大【dà】投【tóu】融【róng】资【zī】等项目【mù】决策【cè】分析【xī】等工作,发【fā】挥重【chóng】要作【zuò】用,显著提高单位管理水【shuǐ】平,取得良好经济效益。

3.主【zhǔ】持(或【huò】参与【yǔ】)承担大中型企【qǐ】事业【yè】单位年度审计、资产评估、财务与管理咨询、绩效评【píng】价、信贷分【fèn】析、证券分析、资【zī】产管理【lǐ】等项目,经济效益【yì】或【huò】社会效益显著,业内认同。

4.主持(或参与)单位内部财务管理【lǐ】制度【dù】、内部控制【zhì】、预算管理【lǐ】、资【zī】金管控等体系和方【fāng】法与技术等建设工【gōng】作,成效显著。

5.在参与制定与编写地市级【jí】以上地区(行业【yè】、企【qǐ】事业系统)执行【háng】的财务、会计【jì】制度或法规、办法工【gōng】作中发【fā】挥【huī】重要作用,所制定的制度或法规【guī】、办法被采【cǎi】纳,收到【dào】良【liáng】好效果【guǒ】。

6.能体现申报【bào】人工【gōng】作业绩较【jiào】为突出、有效提高【gāo】单位财务【wù】会计管理水平【píng】或经【jīng】济效益的其他情形。

7.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:

(1)主持(或参与)完成供本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【mén】参考【kǎo】的专题研究报告【gào】、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调【diào】研【yán】报告、分析报告【gào】、工【gōng】作规【guī】划与发展报告【gào】、咨询报告等具创造【zào】性的成果【guǒ】2项【xiàng】(须能够代【dài】表本【běn】人会计实务工作实践,每项不少于3000字)。

(2)主【zhǔ】编【biān】(著)或参【cān】编(著)公开出版的会计【jì】或相【xiàng】关专业【yè】的专著、教材、案例集【jí】等1部以上(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【yǐ】上)。

(3)独立【lì】或第一【yī】作者身【shēn】份在【zài】公开【kāi】出版的专业【yè】刊物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【lùn】文2篇(每篇不少于【yú】3000字),或【huò】在核【hé】心期【qī】刊上发【fā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1篇(每篇不少于2000字)。

(4)独立(或【huò】参【cān】与)撰写的会计【jì】相关专业研【yán】究论【lùn】文和【hé】报【bào】告2项(单篇文章【zhāng】个人【rén】承担【dān】3000字及以上),并被省部级以上专业学【xué】会(协会)相关会议纳入会刊(会议【yì】论文【wén】集)。

(5)主【zhǔ】持(或参与)完成省部级以上【shàng】会计相关专业研究【jiū】课题(案例)1项;主持【chí】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【yè】主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、省部【bù】级以上专业【yè】学会(协会)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【zhuān】业研究课【kè】题2项(单篇文章个人承【chéng】担3000字及以【yǐ】上)。

(6)结合本单位会计【jì】工作实际撰写工作【zuò】报告【gào】、研【yán】究报告【gào】、可行性【xìng】分析等2篇(每篇不【bú】少于5000字)。

(四)破格条件

不满足本条第(一【yī】)款学历【lì】、资历要求,但任现职【zhí】以来具备【bèi】下列条【tiáo】件之【zhī】一的,可破格申报【bào】:

1.在【zài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【fā】展中作出【chū】较大贡献【xiàn】、获得会计【jì】领域【yù】较大研究成果、解决较大会【huì】计【jì】疑难问题【tí】的。

2.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或在新经济业【yè】态工【gōng】作的会计人【rén】员,工作业【yè】绩突出的。

3.在【zài】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工【gōng】作3年以上的。同【tóng】时,学术【shù】成果可在要求基【jī】础上减少1篇。

4.满足本条第(三)款业绩成果要求的【de】4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【bìng】经【jīng】2名正高级会计师(或【huò】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教授)推【tuī】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【yì】。

五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学历、资【zī】历应具有大【dà】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【xué】士以【yǐ】上学【xué】位,取【qǔ】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与【yǔ】高级会计师职责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工作满5年。

(二)专业能力要求

政策水平高,工作经验【yàn】丰富,具有【yǒu】主持所在单位【wèi】生产经营决策【cè】,或者从事【shì】并【bìng】购重【chóng】组、资本运作、重大【dà】投融资项【xiàng】目、资产管理、审计与咨询服务等【děng】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的经历【lì】;能够【gòu】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、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【wù】,把握【wò】工作规【guī】律;科【kē】研能力强,取得【dé】重大会计相关【guān】理论【lùn】研究成果,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,推动会【huì】计行业【yè】发展。

(三)业绩成果要求

在规模以上单位任现职期间,同时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:

1.组织、指导地市级以【yǐ】上地区【qū】(行业、系统、部【bù】门)、大型企事业单位或相当【dāng】规模的【de】其他经济组织【zhī】开展财务会计管【guǎn】理工作【zuò】3年以上,在【zài】规范管【guǎn】理、参【cān】与决【jué】策【cè】、加强内控、化解风险、增收节支等【děng】方面取得显著【zhe】成绩,得【dé】到【dào】省【shěng】部级以上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。

2.工作业【yè】绩【jì】突【tū】出【chū】,主持完成财【cái】务【wù】会计相关领域重大【dà】项【xiàng】目,承担单位财务管【guǎn】理组织与制度体系【xì】、内部控制体系、预算体系、资【zī】金管控体系、绩效评价【jià】体系、资产【chǎn】管理体系等的建立或【huò】优化【huà】工作,或主持并购【gòu】重组、资【zī】本运作、重大投融资【zī】决策分析【xī】等工作,解决单【dān】位财【cái】务【wù】会计管理或核心【xīn】业务及经营管理中【zhōng】重【chóng】大【dà】疑难问题和关键性业务问【wèn】题,提高单【dān】位管理效率或【huò】提升【shēng】经济、社会【huì】效益,对其【qí】他单位具有重要借鉴价【jià】值。

3.主持【chí】地市级以上地【dì】区(行【háng】业、系统、部门)大型企事【shì】业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财务【wù】管理改革,推行【háng】现【xiàn】代财务【wù】管理方【fāng】法,形成改革成果【guǒ】报告,或【huò】制定财务、会计相关专业的【de】法规及政策性文件,推广【guǎng】后取【qǔ】得明显成效,得到省部级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【rèn】可。

4.在财【cái】务会计【jì】领域【yù】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创新,付诸实施并取得【dé】良【liáng】好效果,在解决【jué】重大【dà】疑难问题方【fāng】面发挥关键作用,得到省部【bù】级以上业【yè】务主【zhǔ】管部【bù】门或财【cái】政部门认可。

5.在组【zǔ】织、领导会计师事务所【suǒ】开展重大审计、财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中【zhōng】,结【jié】合行业及业务特【tè】点,工作创新,技术精湛【zhàn】,取得行业【yè】公认的【de】显著业绩;或【huò】负责2家以上上市公司或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【dù】财【cái】务报表审计工作【zuò】,遵【zūn】循【xún】执业准【zhǔn】则规范执【zhí】业,出【chū】具的【de】报告【gào】具有较高的公信力。

6.在省部级以上立【lì】项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中,承担经济【jì】论证、财务管理、财务监督检【jiǎn】查等工作并作出重【chóng】大【dà】贡献,成绩【jì】突出,得到省【shěng】部级以上业【yè】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或【huò】财政部门表【biǎo】彰。

7.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:

(1)主持完成的重大会计专业【yè】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【gōng】作,在【zài】全国【guó】或【huò】全市【shì】范【fàn】围内产生【shēng】重大影【yǐng】响,取【qǔ】得较显著【zhe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【jì】效益,获得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【zhuān】业的研究成果奖。

(2)主【zhǔ】持完成省部【bù】级以上立项的会计【jì】相【xiàng】关专业科【kē】研课题1篇(不【bú】少于1万字)。

(3)独立【lì】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的原【yuán】创性【xìng】著作【zuò】1部,或独【dú】立【lì】编【biān】写(或主编)公开【kāi】出版会计相关专业【yè】领域教材【cái】、案例集等【děng】1册(单部著【zhe】作个人承担5万字及以上)。

(4)独【dú】立或第一作【zuò】者身份【fèn】在正式刊物(国际【jì】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)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相关专业【yè】论文【wén】2篇(不少【shǎo】于【yú】3000字);或在核心【xīn】期刊上发表会【huì】计相关专业【yè】论文1篇。

(5)主持完成入选省部级以上会计类案例库(不少于1万字)。

(6)近【jìn】3年,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撰写的【de】论文或【huò】会计【jì】类专题研究【jiū】报告、专业调研报告、行业标【biāo】准与制【zhì】度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、项【xiàng】目设计方案、成果转化报【bào】告、工【gōng】作规划与发展报告、咨询报告、财务可行性报【bào】告等【děng】具有创造性的成果【guǒ】2项(须能够代表本人会计【jì】实务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实践,每项不少于【yú】5000字)。

(四)破格条件

不满足本条第(一)款【kuǎn】学历、资【zī】历要求或在规【guī】模以上单【dān】位任职要求,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【yǐ】来【lái】,业【yè】绩突【tū】出【chū】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【kě】破格申报:

1.被财政部聘为会计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咨询专家。

2.主持省【shěng】部【bù】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重点科研课题【tí】研究,并经【jīng】财政部【bù】或【huò】其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组织的同【tóng】行专家鉴【jiàn】定通【tōng】过,认为【wéi】具有重要价【jià】值。

3.主持编写财务会计类案例并入选财政部案例库。

4.省级高【gāo】端(领【lǐng】军)会计人才培养工【gōng】程毕业学员【yuán】在评审时优先考虑。

5.满足本条第(三)款业绩成果要求【qiú】的4项以上,并经3名正高【gāo】级会【huì】计师(或【huò】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教授)推荐【jiàn】及业【yè】务主管部【bù】门同意。

全国高端(领【lǐng】军)会计人才培【péi】养工程的毕业【yè】学员,毕业后在本【běn】市从事会计【jì】工作满【mǎn】1年,并满足上述第【dì】(一)项条件的【de】,按【àn】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【yuán】会在年【nián】度职称评【píng】审时,认定为正高级【jí】会计师职称【chēng】,无需进【jìn】行面试答辩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(一)会计相关专业,是指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审计等专业。

(二)会计实务工作(含【hán】相关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实务工作),指主要或大量运用会计【jì】或财务管理【lǐ】知识的各项专业实务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【huì】计【jì】、管【guǎn】理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内部控制与风险【xiǎn】管【guǎn】理、绩【jì】效评【píng】价、社会审计、财务【wù】与管理咨【zī】询、重大资产重组【zǔ】、资【zī】产管理【lǐ】等工作。

(三)参【cān】与,是【shì】指项【xiàng】目(论著、报告)的主【zhǔ】要参与者或核心成员,在项目成员(作者【zhě】)中【zhōng】排【pái】前三名。

(四)主持或项目负责人,即主持该项目的人,位列项目成员第一。

(五【wǔ】)论文,是指【zhǐ】本专业【yè】研究性学术文章。凡对事【shì】业或【huò】业务工作现象进行【háng】一般【bān】描述、介绍、报道的文章【zhāng】,不能视为论文。所有的【de】清样【yàng】稿【gǎo】、论文录【lù】用通知【zhī】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【jù】。

(六)公开出【chū】版,是指【zhǐ】有国内标准书号(ISBN号),或国【guó】内统一【yī】刊号(CN号【hào】,类别代码F)或国际【jì】统一刊号(ISSN号)的【de】出版【bǎn】物。

(七【qī】)核心期刊【kān】,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【guǎn】“中文【wén】核心期刊”、南京【jīng】大学“中文【wén】社会科学引文索【suǒ】引(CSSCI)来源期刊”、中国社会科【kē】学院【yuàn】文献信息中心“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【xīn】期刊”。评审【shěn】时应验证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。

(八)省部级【jí】以上的会计相关专业【yè】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课题,包【bāo】括国家及【jí】省级社会【huì】科学【xué】基金项目、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财【cái】政部【bù】及省级财政部门重大会【huì】计【jì】研究【jiū】课【kè】题招标项目、全国及省级各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等。

(九)重大疑难问题,指【zhǐ】会计实务工作【zuò】中出【chū】现的不确【què】定性【xìng】较大、常规【guī】方法不能解决【jué】的、具有重大影响的【de】复杂业【yè】务问题。

(十【shí】)关键性业务问题【tí】,指影【yǐng】响会计实【shí】务工作整体、最紧要的部分【fèn】或【huò】重要转折点【diǎn】的主要【yào】业务问题,对业务的完成和推进起决定性作用【yòng】。

(十一)经济效益,指通过利用某项(某些)会计实【shí】务工作产【chǎn】生【shēng】的、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【biāo】计算和表现【xiàn】的【de】效益。按人【rén】均上缴利【lì】税计算【suàn】,不含潜在效益。

(十二【èr】)社会效益【yì】,指通过利用某项(某些【xiē】)会计实【shí】务工作产生的、经过有【yǒu】关主管【guǎn】部门认可的改善【shàn】环境、劳动、生活条件、节【jiē】能【néng】、降耗、增强国力【lì】等的效益,以及有【yǒu】利【lì】于贯彻党和国家【jiā】方针【zhēn】政策,有【yǒu】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【hé】社会发展【zhǎn】的效益。

(十三)省部级以【yǐ】上高端(领军)会计人【rén】才工【gōng】程,是【shì】指由财政部【bù】、中央各【gè】部委、省级财政【zhèng】部门或注册会【huì】计师协【xié】会举办【bàn】的高端(领军)会计人才培养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。

(十四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或本数量。

(十五)规模以上单位,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:

1.企业申报人员所【suǒ】在单【dān】位应为大型企业(具体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办法;大型企业【yè】为采用【yòng】财务集中【zhōng】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模式而专【zhuān】设的财务管理【lǐ】公司等【děng】机构视【shì】同大型企【qǐ】业)。

2.事业单位申【shēn】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【wéi】三级医院、本科高等院【yuàn】校【xiào】及【jí】其他相当【dāng】规模(资产【chǎn】总额4亿元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年收入2亿元【yuán】以上)的事业单位。

3.会计师事务【wù】所申报人员【yuán】所在单位规模应【yīng】连续3年满足年收【shōu】入3000万元以上、执业注册【cè】会【huì】计师50人以【yǐ】上的条件。

来自天津【jīn】市客【kè】户的评【píng】论:请问【wèn】熊老师,按照【zhào】目前【qián】的情况来说,我【wǒ】们这种普通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上班的,是不是没有【yǒu】论文和专利基本【běn】就没【méi】戏了呢?感觉去年申报的时候,尤其是专利,没有专利的基本都【dōu】淘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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