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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天津职称评【píng】审」2021年【nián】天津市工程技术【shù】系【xì】列测绘勘察专业职称评审方案【àn】

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【chéng】技术系列测【cè】绘勘察【chá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,按照《市人社【shè】局【jú】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【tōng】知》(津【jīn】人社办函【hán】〔2021〕489号)要求【qiú】,结合我市测绘勘察行【háng】业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队【duì】伍【wǔ】建设情况【kuàng】,特【tè】制定本【běn】方案 ………

职称证

2021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职称评审方案

来源【yuán】:天津【jīn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【jiān】:2024-9-21 08:55

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,按照《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函〔2021〕489号)要求【qiú】,结合我【wǒ】市测绘勘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【duì】伍建设情况,特制定【dìng】本【běn】方案【àn】。

一、专业级别

2021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(副高、中级)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,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。

二、参评范围

在符【fú】合我市测绘地理信息、工程勘察(以下简【jiǎn】称测绘勘察【chá】)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中,从【cóng】事测绘地理信息【xī】(包括大地【dì】测量、测绘航空【kōng】摄影【yǐng】、摄影测量与【yǔ】遥感、地【dì】理【lǐ】信息【xī】系统【tǒng】工程、工程测量、不动【dòng】产测绘、海【hǎi】洋测【cè】绘【huì】、地图编制【zhì】、导航电子地图制作、互【hù】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)、工程勘察(包括【kuò】土木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、岩土工程、勘探【tàn】工程、环境岩土工程、工程地质、水文地【dì】质【zhì】等【děng】专【zhuān】业)和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【cái】。

天津职称评审

天津职称评审

对于全【quán】面实行岗【gǎng】位【wèi】管理的事业【yè】单【dān】位,一般应在岗【gǎng】位【wèi】结【jié】构比例内开展职称【chēng】申报评审。在津从事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工作【zuò】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,均可申报。受到【dào】党纪处分或政务【wù】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,在影响期内不得【dé】申报职称。公务员【yuán】(含参公管理事【shì】业单【dān】位工作人员)和离【lí】退休人员【yuán】不得申报【bào】职称。

三、评审标准

2021年【nián】测【cè】绘勘察【chá】专业职称【chēng】评审有关标准条件,按照【zhào】《市人社局市【shì】工业和信息化【huà】局印发

四、评审方式

2021年测绘勘察专【zhuān】业职称评【píng】审方式为:专家评【píng】审。学历破格【gé】申报人【rén】员须参【cān】加专业课程考试,合【hé】格后【hòu】方可参【cān】加专【zhuān】家评审。

五、申报政策

(一)按照《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》(津人社规字〔2019〕4号)相关规定,本市企事业单位、非公经济组织、社会【huì】组【zǔ】织等单位【wèi】(含【hán】中央和外省市驻津【jīn】单位【wèi】,以下统【tǒng】称“用人单位”)中在职【zhí】的专业技术人才,以及从事【shì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的新就【jiù】业形态劳动者【zhě】、自【zì】由职业者,可以参加本次【cì】职称评【píng】审。

(二)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【háng】申报人承【chéng】诺制,用人单位、业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【jiāo】育情【qíng】况【kuàng】进行核验【yàn】,市【shì】人社局对申报人【rén】继续教育情况进行【háng】抽查,对承【chéng】诺不实的【de】申报人取【qǔ】消当年申报资格。

(三)高技【jì】能人才可按照《人【rén】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【néng】人才与【yǔ】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才职业发【fā】展贯【guàn】通的【de】实【shí】施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96号),申报专业技术职称。按照《市人社【shè】局关【guān】于明确部【bù】分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职业资格【gé】与职称对应关【guān】系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〔2019〕96号)规定,取得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职业资格【gé】且符合高一层【céng】级职称【chēng】评【píng】审标准的,可持职业资格证【zhèng】书和用人单【dān】位聘【pìn】任证【zhèng】明直接申报。

天津职称评审

天津职称评审

(四)用人单【dān】位应按照有关规【guī】定,保障援派人员、双创人员、科技特【tè】派员【yuán】等享有相应【yīng】的职称申【shēn】报权益。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【yǒu】的【de】中央国家机关【guān】、中央企业、省【shěng】级人社(职称)部门颁发或授权颁【bān】发的专业技术职【zhí】务任职资格证书【shū】,在本【běn】市进行职称评【píng】聘。

六、材料要求

(一)业务主管部门材料

1.委托评审函(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印章);

2.申报人员报评名册(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印章)。

(二)个人申报材料

1.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(申报人员签字,加盖相关部门印章);

2.学历、学位证书以及已取得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;

3.劳动(聘用、劳【láo】务)合同【tóng】(协议)(含甲乙双【shuāng】方基【jī】本情况【kuàng】、合同【tóng】期限、工【gōng】作岗位和【hé】甲乙【yǐ】双方盖章签字页);对【duì】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须【xū】提供【gòng】体现满足申报资历年限要【yào】求的合【hé】同或聘书。

4.业绩成果佐证材料

(1)申报人员【yuán】业绩综述(高级不少【shǎo】于2000字,中级不少于1500字【zì】,需【xū】有本人【rén】签名);

天津职称评审

天津职称评审

(2)按照评价标准中各层级业绩【jì】成果要求,提【tí】供符合当前实际职【zhí】称申报【bào】要【yào】求的【de】相应佐证资料(单位审核【hé】确认加盖印章【zhāng】)。

5.破【pò】格申报人【rén】员个人申请【qǐng】及单位【wèi】推荐意见(单位主要【yào】领导签字,加盖单【dān】位印章【zhāng】)。

以上申报材料均在网上提交电子版。

七、时间安排

(一)申报推【tuī】荐。用【yòng】人【rén】单位【wèi】、各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【zuò】。申报人【rén】规范填写《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,准备对应佐证【zhèng】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。用人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开【kāi】展推荐,推荐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【gè】工作日,公示【shì】资【zī】料以【yǐ】图片方式留存备【bèi】查。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应【yīng】于【yú】9-21前审【shěn】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。

(二【èr】)线【xiàn】上申报。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【chēng】评审信息系统【tǒng】(以下简称“职称【chēng】评【píng】审系统”)上线运行后,推荐的申报人员在线填报【bào】本【běn】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【rén】单位【wèi】,用人单位在线确【què】认并提交至【zhì】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,业务主管部门应于9-21前完成【chéng】确认并提交至【zhì】本评审委员【yuán】会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三)组织专家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。在全【quán】部材【cái】料受理完成的基础【chǔ】上,在线抽取【qǔ】评审专家,于9-21前,组织召开副高【gāo】级(中级)资格评审会。

(四)公布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结果。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【rì】内,评【píng】审委员会对评【píng】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【yú】5个【gè】工【gōng】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情况【kuàng】于公示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后【hòu】5个工作【zuò】日【rì】内报【bào】送市人社【shè】局备案。

(五)获取职称证书。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,完成电子职称证书制【zhì】作。职称评审通过人员,可【kě】按照《市人社【shè】局关于专业【yè】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【zǐ】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【de】通知》(津【jīn】人社【shè】规字〔2020〕2号)有关规定【dìng】,在职【zhí】称【chēng】评【píng】审系统中获【huò】取电子【zǐ】职称证书。

八、公开方式

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网

网址:http://ghhzrzy.tj.gov.cn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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