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区各类企业、事【shì】业单位、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(以下称用人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)从【cóng】事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工作【zuò】,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【yòng】)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,以及从【cóng】事专业【yè】技术工作【zuò】的自由职业者。
与我区企【qǐ】业签订工作协【xié】议1年以【yǐ】上且每年累计在我【wǒ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【yuè】的柔性引【yǐn】进人才。
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,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。
中小学【xué】教师实行评【píng】聘结合政策的单【dān】位,申报人员【yuán】范【fàn】围为截止【zhǐ】9-21仍在编【biān】在岗未退休人员。
其他系列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9-21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。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。
公务员【yuán】(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【fǎ】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)和离退休【xiū】人员【yuán】不得申报【bào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