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职称评审按照以下程序逐级上报:
(一)事业单位。
市属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单位申报人按所在工作单【dān】位、单位【wèi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【mén】的程序推荐报送;县属事业单位【wèi】人员按所【suǒ】在工作单位【wèi】、县级【jí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、县级人社部门的程序推【tuī】荐报送。
(二)各类企业。
市【shì】属企业申报人按【àn】所在企【qǐ】业【yè】、企业主【zhǔ】管部门的程序【xù】推荐报送;县属企业人员按所【suǒ】在企业、县级企业主管部门、县级【jí】人社部门的程【chéng】序推荐【jiàn】报送。
驻【zhù】保【bǎo】分支机构【gòu】申请在我市【shì】参加职称评【píng】审的【de】,须提供上【shàng】级单位属地人社职称管理【lǐ】部门出具的【de】委托评审函,经分支机构所在地【dì】人社部门【mén】审核同意后,推荐报送。
(三)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我市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代理职称申报的,按申【shēn】报人所在工作单位【wèi】、代理机构(行【háng】业协会、人力资源【yuán】服务【wù】公司)、申【shēn】报人所在工【gōng】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的程【chéng】序【xù】推荐报送。
如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【wèi】的营【yíng】业执照注册登【dēng】记机【jī】关为【wéi】保定市行【háng】政审批局,则在保定市人社局创【chuàng】建单位【wèi】账号;如注【zhù】册登记机关为xx县级行政【zhèng】审批局,则在xx县级【jí】人【rén】社局创【chuàng】建【jiàn】单位账号。
(四)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通过公【gōng】共【gòng】人力资源【yuán】服务机【jī】构(人【rén】才中心、职介中心、人【rén】力资源市场)、机构隶属人社部门的程【chéng】序推荐【jiàn】报送。
(五)企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。
包【bāo】括劳【láo】务派遣人【rén】员、档【dàng】案存【cún】放于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【de】人员等,按照便【biàn】利自愿【yuàn】的原【yuán】则选择申报渠道。
原则上【shàng】申报人的【de】工作单【dān】位(或公共人力【lì】资源服务【wù】机构)、社保缴费【fèi】单位【wèi】、申报单位三【sān】者应保持一致。市外专业技术人员,因工作需要在【zài】我【wǒ】市申请参加职称评审【shěn】的,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(或户籍【jí】地)人【rén】社职称【chēng】管理部门出具的【de】委托【tuō】评审函。
职称考核认定业务参照上述要求办理。